律师同志: 我1999牟7月由四川工业学院(驻成都市)毕业后直接参军入伍,现在驻云南某部队任政冶指导员。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笫16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 安置。”我的原籍在重庆市,所在的犬学在成都市,入伍前的户口所在地也为成都市。请问:我的入伍所在地属于成都市还是重庆市?转业后可否到成都市安置? 77223吉部队 小 唐
小唐同志: 由于你的入伍所在地是在成都市,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你转业后可以到成都市安置。《暂行办法》在军队转业干部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基本政策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放宽了到非原籍、入伍地安置的条件。一是允许军队转业干部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所在地安置。二是对到省会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安置的,适当放宽了接收条件,其中到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市安置的,由配偶随军并取得所在城市常住户□满5年调整为满2年。三是对到其他中小城市安置的,不再规定配偶随军并取得所在城市常住户□年限的限制条件,以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到中等以下城市安置。四是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功臣模范、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去向条件上绐予了特殊照顾。另外,对父母身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双军人转业干部,以及符台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去向和条件上也确定了合理的政策。需要指出的是,《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可以”表示许可的意思,属于授权性的规范,其特点是赋子行为人既可以为也可以不为,具体到你选择重庆市还是成都市安置完全取予你本人的泱定。 本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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